政协路南区委员会
关于加强和改进调研视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协调研视察工作,提高政协履职水平和能力,参照省市政协调研视察工作的有关做法,结合区政协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视察是深入调查研究的有效手段。调研视察是人民政协参政议政职能的有利抓手,是调动委员履职积极性的有效形式,也是活跃政协工作的重要途径。只有做好调研视察工作,才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提高政协参政议政的水平和质量。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总体要求,九届区政协将遵循“精心选题、改进方法、提高质量、力求成效”的原则,紧扣路南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实际,精准选题,深入调研视察,着力推进履职成果转化,为党政科学决策、部门改进工作提供民主支持和智力服务。
二、选题确定
1、明确选题依据。围绕区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党政中心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选择调研视察课题。
2、征集选题意见。各专委会通过适当形式征求委员意见,适时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参与选题论证,对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后,由专委会提出选题意见。
3、确定调研计划。区政协办公室根据各专委会提出的选题意见,经综合整理后,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报主席会议审定。主席、副主席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调研课题,经办公室协调,由相关科室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
1、制定调研方案。承担调研视察任务的科室根据调研视察计划,在实施前1个月左右制定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调研视察题目、目的、地点、日程、带队领导、参加人员、提纲等。原则上同一时段内,不安排两个及以上调研组到同一单位调研视察。涉及区政协主要领导参加的调研视察活动,政协办公室要提前做出预案,确保调研视察活动不与区委政府会议、活动相冲突。
2、组建调研视察团队。根据活动内容、方式等确定调研组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以本专委会委员为主,适当邀请驻区的市政协委员、有关方面专家学者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每个课题都坚持由主席负总责,由副主席领题带队,并在其中发挥核心保证作用。
3、深入实地调研。落实调研方案开展实地调研,重点课题可适当扩大范围,调研点选择兼顾好中差,既要有典型性的经验,又要有普遍性问题。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交流等方式进行。座谈会可以邀请相关部门介绍情况,也可邀请相关社会组织、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学者参加。实地考察要点面结合,从不同侧面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调研视察线路安排要科学合理,可采取整体调研和分组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既开展定点定向调研,也可视情况开展随机调研。
4、组织讨论研究。调研视察后期或结束后,应安排一次调研组内部座谈会,围绕本次课题,结合发现问题发表意见建议,确定调研视察成果转化方式、结构框架和核心内容。
四、成果转化
1、提高建言质量。根据调研视察情况和调研组成员意见及时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成果要尊重调研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和归纳问题,努力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建议。调研视察报告要文风朴实、言简意赅,观点鲜明、言之有物。
2、提高协商质量。按照“专题调研不过周、专项视察不过日、专题协商不过季”的要求,原则上每季末召开常委会议,对当季度调研视察报告进行专题协商,并根据常委会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协商议政专报》。
3、提高跟踪反馈效率。协商议政专报经主席审定后,及时报送区委区政府,对党政做出批示的协商建议,做好跟踪反馈,必要时再次进行调研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