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依法行政情况的
调 查 报 告
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权利意识增强,人们对执法问题日益重视和关注。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建设进程,日前,区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就我区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我区现有行政执法单位30个,行政执法人员1066人,一直以来,我区高度重视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工作得到规范有序推进。
(一)提高思想认识,依法行政工作理念逐渐增强。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积极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制定了集体学法计划,每年集体学法3次,重点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内容。二是组织执法部门普法。各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利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环境保护日、“6•25”全国土地日等普法日,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专题活动,2011年至今,我区开展大型普法宣传164次,涵盖法制进校园、机关、村(社区)、企业、市场等。通过学习宣传,领导干部的学法意识和用法水平明显提高,职权法定原则得到很好的贯彻。
(二)注重规范管理,行政执法程序公开透明。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手册、办事指南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将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执法岗位的职权、责任人等明细化,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和群众知情、办事。着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政执法权力“阳光”运行。
(三)完善监管措施,行政执法行为客观公正。一是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涉农收费、食品流通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等进行专项执法监督检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到企业、个体工商户、拆迁户、集贸市场进行调查,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反馈给各执法部门,责令限期予以整改。二是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对执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以推动行政执法水平,同时,对重大行政处罚行为进行备案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通过调研发现,有些执法部门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职责宣传的力度不够,致使群众对行政执法的认识模糊,现在有些群众对行政执法部门“该干什么、”“正在干什么”“干得怎么样”不了解,从而难以从内心里理解、信赖和支持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个别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还没有树立“执法也是宣传”的理念,存在“重执法、轻宣传,重法治、轻德治”的现象,认为执法宣传与己无关,对行政执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二)执法规范化建设需加强。《行政处罚法》详细规定了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建立了从立案、调查、作出处罚决定和制作处罚决定书等一系列程序。但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忽视程序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执法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适用一般程序的却适用了简易程序、处罚案卷只有处罚票据和处罚决定书, 没有制作相关的询问笔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
(三)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一是个别行政处罚显失公平。目前影响行政机关正常办案的干扰因素较多,还存在“人情案”、“关系案”等对行政执法的干扰。有时,执法部门刚刚开始接触一个案件,说情者就已经到了,由于干扰较多,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对案情的把握有失公正,处罚的轻重不同,同一个案件,对不同的当事人罚款的数额有差别,还存在执法的随意性、人情执法、关系执法。二是个别执法文书制作失当。从行政执法案卷来看,在制作法律文书上没有按照标准的法律文书文本格式操作,比如,一份谈话笔录应当有问话人的姓名、职务、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等,可有的案卷没有。
(四)行政执法服务理念有待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而言,执法是职责,不能严格执法就是失职,而服务又是执法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如果执法工作不能体现服务,就背离了行政执法的初衷。在实际工作中,还有个别人员把“严格执法”等同于“执法从严”,一想到执法,就想到处罚,这不符合服务的宗旨。
(五)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需加强。一是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不懂法律,不懂业务,文化素质不高,特别是相当数量的协管人员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现有水平不能胜任执法工作。有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等现象。二是有的执法人员服务大局、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注意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有的不能以身作则,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执法者的形象。三是执法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从知识结构看,政府执法机构的部分工作人员是从行政工作岗位转行而来,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学习,在法学理论、法律理念和法律知识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从年龄结构看,没有形成梯次的年龄结构。如区工商局,行政执法人员213人,30岁以下9人,31-50岁123人,50岁以上64人,且多数人员来自政府各个部门,专业素质参差不齐。
三、工作建议
(一)切实加强领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各执法部门的领导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善于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别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彻底摒弃传统的“官本位”观念,树立 “民本位”的观念。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履行职责,做到不越权、不滥用、不失职。要积极寻求社会舆论的配合,通过舆论宣传和教育,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法律法规和行政执法部门管理职能;通过舆论警示和激励,加大执法力度,扩大执法效果;通过舆论支持和动员,更好地破解监管难题,消除执法阻力。
(二)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行政执法良好形象。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在实施具体行政处罚时,按照“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和“程序正当、行为规范、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要求,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确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要杜绝野蛮执法、粗暴执法,树立文明执法形象。要把查处和引导结合起来,疏堵结合,服务发展。要在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的同时,增强服务意识,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引导企业或组织依法经营。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完善各项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加强绩效管理和监督,确保公正文明执法。要以人大监督为核心,强化部门内部监督,借助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项监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建立行政执法监督网络机制,营造和谐的行政执法监督氛围。二是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及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纠正行政执法中的违法不当行为,下达行政复议决定同时下达《行政复议意见书》和行政复议建议书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三是继续实施“阳光工程”,不断扩展政务公开内容,抓住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民计问题、公共权力行使过程中容易发生腐败的关键环节,把政府政务公开纳入法制轨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树立服务观念,打造服务型执法管理部门。行政执法队伍服务观念是文明的执法过程,既要有保护执业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又要有为执业者提供法律保护、法律咨询的自觉行为,还要有想为执业者所想,急为执业者所急的职业道德情操。要摈弃“刚性执法、冷面示人”的执法态度,树立执法服务意识,通过提供服务实现良好的执法效果。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要切实加强一线执法力量。要将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切实将有限的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鼓励和调配能力强、素质高的机关人员充实到执法一线,确保一线执法到位。二是要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服务大局理念。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考核执法工作业绩,提高执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是要积极解决基层执法队伍的实际问题。要加大对基层执法队伍的帮扶力度,对工作相对滞后的基层执法队伍重点指导帮助,切实关心爱护基层执法人员,促进基层执法队伍全面健康发展。四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禁合同工、临时工和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