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黑车载客现象如何治理的提案
提案者:于春英 王韶军(转市区政协提案委员会)
承办单位:市交通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已经不仅仅满足于吃饱穿暖了,出行作为人类生活、工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越来越大的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出行安全问题却愈发使人不安心,其中非法营运的出租车成了罪魁祸首。
通常,我们将非法营运的出租车称为“黑车”, “黑车”存在的问题有:
1、非法营运的出租车没有合法的营运证。没有合法的手续即得不到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导致乘客一旦乘坐黑出租车出现安全事故问题,无法的到合理的补偿,致使乘客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2、非法营运的出租车没有计价器。因为没有计价器,乘客无法得知自己应付的车费漫天要价成了非法营运出租车的“特色”。并且乘客乘坐完非法营运的出租车之后无法得到正规的发票,这不但是对乘客自身利益的损害,还对国家税收造成了损失,这是赤裸裸的偷税漏税行为。
3、非法营运的出租车严重影响了正规出租车的合法利益。正规的出租车司机拥有合法的营运证件,向国家缴纳各种税项,向出租车公司缴纳管理费,非法营运的出租车分走了相当一部分的客流,减少了正规营运出租车的合法收入。
非法营运的出租车危害如此之大,却仍然如此猖獗,对此,建议如下
1、责任区域治理与市县联合治理相结合。对各执法单位责任区域进行明确划分,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做好辖区内“黑出租”治理工作,定期对治理效果进行检查评比,提高了打黑工作主动性。
2、驻点检查与分散突击巡查相结合。针对“黑出租”从业人员钻执法时间间隙和地点空隙的情况,每周一、四、五由各单位安排进行不定时突击检查,使“黑的”从业人员无法掌握执法人员行动规律,难以逃避执法人员的打击和查处。每周二、三由统一到汽车总站、油城宾馆、银座一店等“黑出租”聚集区有针对性的集中查处,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执法力量和部署,采取不定时、不定点、不间断,无缝隙地巡查,执法效果明显提升。
3、巡查治理和群众举报相结合。对群众举报的非法营运车辆情况进行统计整理,将举报反映的“黑出租”车号、运行地点、时间制表印发至各执法单位,各单位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经常突击检查这些黑车聚集地点,随时关注这些“黑出租”,及时进行检查处理,对群众举报客运线路上的“黑出租”进行车号车型登记,印发各沿途县区局,加强沿途协查处理,治理效果明显。
4、建设与开展市场治理工作相结合。在交通监察执法队伍中广泛展开了“正思想、尽职责、严纪律、树形象”学习教育活动,打造了一支思想纯正、能力突出、纪律严明、形象良好的执法队伍,营造了无私奉献、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各单位自觉加班开展早查和夜查行动,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度,每周六安排执法人员轮流上路执法,提升了治理效果。
5、加大政府干预力度。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合法营运出租车的覆盖程度不均衡,给了黑出租可成之机。政府应加强力度,加大投入,增大合法营运出租车的覆盖面积。
A
唐交案字〔2012〕第 号
对政协唐山市十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407号提案的答复
路南政协:
您提出的“关于对黑车载客现象如何治理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出行要求不断增加,出租客运行业得到迅速发展,出租营运收入相对稳定。部分非法营运者为了追求非法高利,挺而走险,黑车拉客。针对建议中提到的这一情况,我局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并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现已取得显著成效。
第一,加强教育,广泛宣传。我局通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宣传,告诫广大市民不要乘坐非法营运的黑车,使广大市民认识到乘坐“黑车”的危害性,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使其失去生存的土壤。
第二,健全机构,长期治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清理整顿运输市场秩序的要求,我局成立了三个稽查队专门负责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治理工作,2011年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400余辆。同时,我局还及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2202222、2200177),欢迎广大市民对“黑车”和出租汽车经营文明情况进行监督举报,对经查属实的举报,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重罚,从重处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第三,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今年年初,我局再次集中开展了非法营运车辆集中治理行动、出租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治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超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出租客运经营活动的车辆,截至4月底,已查处违规营运出租车189辆。
第四,加快运力投放,缓解出行压力。经唐山市政府批准,2012年计划在市中心区分批投放700-1000辆新型出租车。4月18日,我市中心区新增出租汽车运力投放仪式已在纪念碑广场隆重举行,先期投放200辆,有效缓解了节假日、雨雪天市民打车难的问题。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用专用信封寄回,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领导签发:杨荣博
联系人及电话:申海涛 2200133
抄报: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