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规范早点摊及马路餐桌
提 案 者:李 伟
办理单位:由食安办主办,食药监局协办。
经过23年的不懈努力,唐山市终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的光荣称号。喜庆过后,我们发现,市区还有与文明城不相称的场景:沿街凌乱的早点摊(有的是早、中、晚三摊)和摊位下遍地或随风飞舞的垃圾(增盛路、老火车站劳务市场等)、猜拳划掌的露天烧烤、马路餐桌(西电路、学院路等)……这里有市民素质的问题,重要的是缺乏规范和治理。
建议:
1、要进行调查摸底,明晰情况,集中力量彻底清理一批影响本区市容环境声誉、对百姓利益危害大的非法占路经营聚集点;同时加大夏季露天烧烤、马路餐桌行为的治理力度,实行错班勤务,对全区露天烧烤、马路餐桌易发聚集点,实施全天候监控。
2、要坚持疏堵结合的方针,积极引导,有情操作,防止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对在主干线、迎宾线、重点地区和近年来整治提升的道路非法占路经营的,坚决取缔;对在市场建设不完善的社区经营的摊贩,应进行规范疏导,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等摊贩实施疏导安置。
3、治理过程要加强监督,严格考核。列出占路经营的区域、点位名、治理完成的时间表,每天治理进度,一天一天追进度。执法人员全员上岗,在责任区域内实行拉网式检查,对发现和被曝光的点位,及时反馈所辖单位,加强督办力度。建立“问题”档案,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实行责任追究。
4、要实行早点摊限时集中经营。要从实际出发,加大对摊群、摊点的疏导规范力度。对经区政府同意,临时确定的各类相对固定的摊点要加强管理,划行归市,分片编组,做到规范有序经营;对区政府统一设置的早点摊要指定地点、限定时间、制定环境卫生标准、相对集中经营,严禁摆放桌椅板凳(早点原则控制在上午9:00前收摊)。要借助数字城管平台,形成固定、移动视频监控网,实行治理后的实时监控,防止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