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唐山市路南区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与区党政部门加强对口联系的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政协唐山市路南区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施办法》,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能深入基层,更有针对性地发挥好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促进各专门委员会与区党政各部门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与联系,现提出各专门委员会与区党政各部门实行对口联系的意见。
一、对口联系的内容
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开展的与对口单位有关系的调查、视察、考察、座谈等重要活动要提前与对口单位主要领导联系、沟通,征求意见,视情况邀请对口单位领导参加,各委员会在调查、视察活动中形成的报告应及时向对口单位反馈。
二、主要联系方式
除日常的材料交流外,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在分管主席的带领下每年在6月份、12月份到对口部门走访。平时区委、政府各部门也应邀请区政协专门委员会人员座谈征求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与对口部门
1.经济科技委员会对口部门: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发展改革局、审计局、统计局、工业促进局、市场服务中心、商务局、技术监督局、科技局、科协、工商局。
2.文教卫体委员会对口部门:教育局、卫生局、文体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计生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校、机关党工委、老干部局。
3.城建环保委员会对口部门:农经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住建局、交通局、土地分局、规划分局、环保分局、综合执法大队。
4.社会法制委员会对口部门:武装部、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保密局、机要局、妇联。
5.民族宗教侨务委员会对口部门:侨办、信访局、民政局、工商联、团委、总工会。
6.文史学习委员会对口部门: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档案局、党史研究室、地志办。
7.提案委员会对口部门:区政府办提案科。